本报讯(记者 季 颖)近日,浙江出台《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加快建设创新浙江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明确强化高水平大学主力军作用,促进基础研究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,加强新兴前沿交叉领域的探索性基础研究,进一步优化基础研究力量布局。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支持浙江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,支持西湖大学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,以及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“一校一策”设立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目标,力争到2030年全省高校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超40%。加大对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力学、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,支持高校建设交叉学科中心。争取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布局,按规定统筹相关政策资金予以支持。同时,要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登峰学科(理工类)建设经费30%以上应用于基础研究,本科高校(理工类)基本科研业务费50%以上应用于基础研究。
在全面夯实人才力量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支持高校院所设立不受常设岗位总量、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的特设岗位,用于精准引进和聘用急需紧缺的顶尖基础研究人才。支持浙江大学实施“强基计划”,全方位培育复合型基础学科人才。支持浙江大学、西湖大学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试点,在战略急需领域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。实施省级博士后工作站“先设站、后授牌”备案管理,对在站博士后按规定给予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,支持国内外优秀博士在省内从事博士后研究。探索实施“新苗”项目,支持试点单位的硕(博)士研究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。支持高校探索建立拔尖学生选拔招录机制,推动本硕博人才培养一体贯通。
此外,为鼓励高校加强基础研究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支持将省(市)属高校基础研究经费增长和占比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,对年度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较高的省(市)属高校在研究生招生指标等资源上给予适当倾斜。支持高校院所、科创平台、企业、创投机构等联动建设概念验证中心,推动基础研究成果“应验尽验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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