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志愿填报季,付费咨询服务进入消费高峰。部分机构以“滑档全额退费”等口头承诺招揽客户,事后却利用合同中的隐蔽条款拒绝退款,令考生家庭蒙受损失。近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则判例给所有人敲响警钟:法院明确认定,业务员在营销阶段作出的退费承诺具有法律效力,机构事后反悔,违背诚信原则,必然败诉。考生家庭切记:别轻信口头保证,关键约定要写进合同,留存好相关凭证,如遇侵权应及时依法维权。
(邱 炯 绘)